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离婚案中,夫妻共同债务与房产分割考量众多因素。若双方协议一致,按约定分割房产合理可行。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经济状况、房产市值等因素公正裁决,优先用共同财产偿债,房产可能出售后分款或直接判给一方并补偿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来举证责任
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妇共有,需审慎考虑实际情况。婚姻期间,若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所需负担个人名头债务,债权人须证明其用于夫妇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愿,方可视为共有债务。而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通常视为共有,除非有方证明其非共有,并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管辖法院怎么判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类诉讼属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公民、法人或组织,均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涉及多被告,原告可选择任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虽有例外,但上述原则普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分割房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分割房产是可行的。
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房产的价值等因素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会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包括房产。
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将房产出售,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再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夫妻双方;也可能会将房产判决给一方,由这一方承担相应债务,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