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调查:宣布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新闻资讯     |      2023-10-11 00:57:54
宣布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财产的继承,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一般是要根据医嘱来进行财产的分配,但是有些情况下也会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况,这对于继承人的生活和工作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北京侦探那么宣布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宣布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患有老年痴呆的人。  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  立遗嘱人处分了或无权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立遗嘱人没有给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份额。  二、遗嘱继承法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法》在第三章对遗嘱继承和遗赠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效力都有哪些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是最为严格,是具有最强证明力的遗嘱方式。公证遗嘱必须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才能形成。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其成立的形式要求包括:  (1)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  (2)应当由遗嘱人签名。  (3)应当注明日期。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  (3)应当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危急情况下,除口头遗嘱外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  (2)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宣布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介绍,给我一个无效的话,对于被继承人也是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要先了解一下遗嘱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继承的相关原则。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一下诉宁网的律师。